问题 |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相关法律所称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国际机构债券、银行间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募集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等。 一、个人投资债券的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种: 1、交易所市场:企业债、可转债等 目前,在交易所债市流通的有记账式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和可转债,在这个市场里,个人投资者只要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开设债券账户,就可以像买股票一样来买债券,并且还可以实现债券的差价交易。与购买股票相比,在交易所买卖债券的交易成本非常低,免征印花税。 专家提示,个人购买企业债、公司债在利息兑付时,需要付20%利息税,这笔税款将由证券交易所在每笔交易最终完成后替投资者清算资金账户时代为扣除。 2、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 在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可以购买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三种。其中,凭证式国债是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储蓄性国债,作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取,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 记账式国债,由指定商业银行通过其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与投资人进行买卖,并办理托管与结算。记账式国债可以随时买卖,也可以上市交易,流动性好。 储蓄国债(电子式),则是通过试点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利率固定,利息收入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的税后收益。 3、委托理财:购买债券基金与银行理财产品 除了国债和金融债外,还有很多债市品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包括次级债、企业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普通金融债和外币债券等。这些品种普遍具有较高的收益,不过个人投资者尚无法直接投资,但可以选择委托理财实现投资意愿。 比如通过购买债券基金,可以投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债,而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投资的范围更广,包括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其他债券。 二、企业融资方式都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 一、本规则所称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二、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等分化,可交易。以簿记建档或招标方式非公开发行,发行与存续期间有2个(含)以上合格投资者,以票面金额或其整数倍作为最小交易单位,具有标准化的交易合同文本。 (二)信息披露充分。发行文件对信息披露方式、内容、频率等具体安排有明确约定,信息披露责任主体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行文件中明确发行人有义务通过提供现金或金融工具等偿付投资者,或明确以破产隔离的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投资者,并至少包含发行金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期限、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要素。 (三)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在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债券市场登记托管机构集中登记、独立托管。 (四)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采用询价、双边报价、竞价撮合等交易方式,有做市机构、承销商等积极提供做市、估值等服务。买卖双方优先依据近期成交价格或做市机构、承销商报价确定交易价格。若该资产无近期成交价格或报价,可参考其他第三方估值。提供估值服务的其他第三方估值机构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处理利益冲突,同时通过合理的质量控制手段确保估值质量,并公开估值方法、估值流程,确保估值透明。 (五)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为其提供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基础设施服务的机构,已纳入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统筹监管,按照分层有序、有机互补、服务多元的原则与债券市场其他基础设施协调配合,相关业务遵循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统一规范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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