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如发现卡面或卡内信息有误的情况,如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持卡人应通过发卡单位将社会保障卡交回社会保障业务经办窗口。如果领到的社会保障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等等问题。须将社会保障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发卡单位,由其上交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重新制卡,工作人员会帮忙改正医保卡的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三条 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国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