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正常工作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法律中并没能禁止其参加工作,只要不对案件的侦查、审理产生影响,工作单位是在所居住的市、县的,就可以正常到单位上班。 一、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还会抓人吗 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了检察院是否还会抓人视情况而定。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期间有关义务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