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得到冻结的具体办案机关之后,就可以过去找办案机关和经办人了,向其了解情况。每一个冻结银行账户的措施,都有严格的法律手续。向办案机关和经办人了解冻结银行卡的理由和依据,核实有没有搞错。在与办案机关、经办人充分了解之后,就知道自己清白不清白、自己的银行卡和卡内资金清不清白了。如果都是清白的,就可以依法依规要求解除冻结措施,还财产自由。根据法律规定,与犯罪案件无关的财产应当解除冻结,扣押的与案件无关财物,应当发还给当事人。在向办案机关、经办人员沟通,依法依规要求解除冻结措施,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时、不予解除冻结时,可以进行控告申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