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交通事故的证明,可以到市交警分局的办证大厅,可为办理《驾驶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办理无事故证明流程如下: (一)在所属运输公司开具证明; (二)到住址所在地交警大队开具三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三)携带上述两个证明及驾驶证原件到公安局交警支队(拟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还需携带普通货运或客运从业资格证),值班民警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开具三年无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四)持值班室开具的证明到交警支队事故科进行复审,审核合格的加盖支队事故处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安全法》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