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不一定必须需要在上海居住10年,上海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婚姻登记满5年的,即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