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变更 |
释义 | 合伙企业变更流程: 1、领取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提交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3、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所需的材料有: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书、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修改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等。准备好变更资料去工商局更改即可。 一、公司更换法人需要本人吗 公司法人变更无需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到场,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向原登记的工商局申请办理即可。 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9、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10、指定委托书; 11、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一)公司变更住所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包括: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因增资变更登记管辖机关或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 步骤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步骤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步骤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二)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任免程序,提交相应的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领取);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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