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企业提前复工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第一项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第四项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