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中,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是: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中,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税收年报(决算);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