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医疗史等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了未告知的疾病,保险公司可以免责。因此,如实告知肺癌病史对重疾险有极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四条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医疗史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 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回答。 第四十四条 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重要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条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未告知的疾病或者身体缺陷,保险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是该疾病或者身体缺陷与保险金给付的原因无关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