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地图审核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不符合申报条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技术审查(15个工作日); 5、决定(2个工作日); 6、根据服务对象需求送达结果。地图审核审批受理条件 以下情形需送审: (一)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 (二)已审核批准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再次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且地图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拟在境外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 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载者送审; 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 进口属于出版物的地图,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出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 生产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八条 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及更新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地图内容表示、地图审核的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建立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校,提高服务质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网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督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地图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衍生问题: 哪些地图不需要送审?下列地图不需要审核:(一)直接使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供的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二)景区地图、街区地图、公共交通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三)法律法规明确应予公开且不涉及国界、边界、历史疆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的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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