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借款人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 4、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备案摘要; 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和房屋的总价有关系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账户余额乘以25倍,个人较高40万,夫妻双方较高80万,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 公积金的用途和作用: 1、购买自住房或者租房; 2、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月供; 3、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 4、用于退休和养老; 5、提取全部的余额用于支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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