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防专利转让流程 |
释义 | 国防专利的转让程序是:在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保证国防和军队建设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向国防专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后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分工,及时报送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总装备部审批。 一、国防的目的包括哪些 国防的目的包括捍卫国家主权、统一、维护国家的安全、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国防,就是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行使下列职权: 1、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 2、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 3、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 4、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5、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6、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工作; 7、领导国防教育工作; 8、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以及边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 9、法律规定的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其他职权。 二、专利无效的程序 认定当事人所持有的专利为无效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申请;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并进行登记和公告。 三、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的步骤需要哪些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的步骤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和缴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当事人缴纳专利申请费; 3、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提前公布,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登记,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如下: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二、获得专利权后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专利权人应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会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2、专利权人想要转让专利权,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该合同,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应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应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4、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将其专利权质押的,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总之,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当事人缴纳专利申请费;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人应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会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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