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缴存人数确定贷款限额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不得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根据房屋总价确定贷款限额,根据抵押价值确定贷款限额,根据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限额,根据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 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不得超过支付工程建设费用的增值税发票应税金额的70%;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不得超过一次性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且不得超过该房屋总价的70%和单笔最高贷款限额。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主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含)。借款人对法定退休年龄有异议的,由借款人提供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和法定依据。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公积金法定利率执行。 (一)购建首套住房时,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购建第二套住房时,公积金贷款利率应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二)已办理贷款手续、但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直接执行发放贷款之日的最新法定利率; (三)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遇法定利率调整,当年不执行新的法定利率,将于次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同档次最新法定利率。 法律依据: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四)根据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限额 在保证借款人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借款人及配偶每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等家庭所有债务(以征信报告显示为准)的能力,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之和的60%;借款人及配偶的月工资收入,按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当年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