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四川社保缴费档次表 |
释义 | 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 (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缴费比例 (一)、单位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 ②失业保险:0.6%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6.7%+0.8% ④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 ,八类行业1.9%),实际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之和的50% ,最低为0.1% ,最高为1.425%。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0.8% ⑥合计:25%-26.325%(不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⑥合计:10.4% 法律依据:《根据川医保规[2019]4号文和成医保发[2019] 30号文规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