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德国长期签证办理在中国有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个点,根据户籍省份不同选择要去的签证点办理,我们省被划分至北京,所以以下都是德国驻北京大使馆的要求,其他三个地方可能会有些许不同。7月份开始刷新大使馆预约签证网站,每天都是无可预约时间。直到7月底同学提醒才知道,每天一大早放半个月后(15天)的少量名额,限量秒杀先到先得。7.29早晨5点半开始刷新,6点刷出来9个名额,可选时间段上午9:00-9:30(预约到8.11号北京面签的同学时间段是下午1:00,所以可能每天都不一样)。所有需要填写的信息都应用英文或德文,印象中有姓名,邮箱,护照号,签证目的等。等我填写完退出来就只有4个名额了,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预约完一段时间后会有一封邮件发送至你所留的邮箱通知你预约成功以及预约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