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文公章的使用现状概述 |
释义 | 公司用章管理制度要求所有用章文件必须经过审核、批准,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同时备案。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印。禁止填盖空白合同等,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同意,且结束后要及时汇报用途并收回。 法律分析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拓展延伸 公文公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文公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公文流转速度慢,导致工作效率低下;2.公章使用不规范,容易造成信息泄露;3.公文存档不规范,难以查阅和管理。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1.引入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公文流转效率;2.加强公章使用的监管和培训,确保规范使用;3.建立完善的公文存档系统,方便查阅和管理。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公文公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性,进一步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等用章管理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程序,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备案。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登记制度,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印。同时,严禁填盖空白合同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同意并及时汇报用途。为解决公文公章管理问题,可引入电子化管理系统、加强监管和培训、建立完善的存档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性,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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