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