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是在派出所。在派出所调解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书,除了双方签字,不一定需要派出所的人签字盖章的。发生民事纠纷的,派出所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后,该协议即生效,如果没有派出所的人签字盖章的,对协议的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调解范围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3、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