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在工作岗位上是工伤吗 |
释义 | 在工作岗位上病倒,原则上是不能算工伤的,除非有以下情况,才能算工伤:1、在工作岗位上病倒后,查出患有职业病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在工作岗位上病倒,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算作工伤,只能按照生病处理的,可以享受医疗保险,而不是工伤保险。 一、工地上因病死亡赔多少钱 在工地上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当场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在工地突发疾病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工伤,因为工伤认定中只要是在工作场地没有做什么违法行为就属于工伤,所以在工地上突发疾病一般都是按照工伤赔偿来计算金额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所谓“工作岗位”是指劳动者劳动所处的位置和状态。由工种、职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诸因素构成。 人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经金也就是6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除此之外,如果存在着需要抚养的抚养人员的话,那么对于他们的抚养费用也需要进行相关的支付,这实际上也是算到赔偿的范畴之内的。建筑领域是安全事故多发领域,施工企业遇到安全事故特别是发生伤残、死亡后果的事故后,如果处置不当,会引发停工等群体事件,会严重影响施工顺利进行。 二、工亡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1、关于职工在上班时间是否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 是否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亡,主要看三个条件:1、是否在工作时间;2、是否在工作岗位,对工作岗位的认定主要看劳动合同、证人证言、需要上岗证的岗位还要看是否持有上岗证,各地执行有所差异,请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3、48小时的起算点为开始抢救的时间,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所载时间为准。如果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亡。 2、只在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也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因此,就看这个员工是不是在工作岗位了,不是所有在工作时间因病死亡的,都能认定工伤的。 3、如果不能认定工伤死亡,公司是没有赔偿的,按照医保待遇处理,单位必须在三个月内申报工伤,单位不给申报的,遗属可以在12个月内申报,希望抓紧时间,不要错过,否则工伤保险部门不予受理。 三、工地宿舍一个人死亡算工伤吗 在工地宿舍死亡的不一定算工伤,符合以下情形的算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近亲属可以领取6个月统筹地区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一次性工忙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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