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选择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大学毕业生如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可以免费保留在学校两年。二、应届生还可以选择将户籍和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三、选择就业后把档案和户籍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直接由就业单位接收其档案,如就业单位不具备人事主管权,就交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个人只需每年缴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工龄会在你的档案里逐年增加,户口则直接落户在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