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协议人:×××,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与×××于一九××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因××××××××××,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的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后归×××所有,×××搬出。 二、×××、×××的婚生子女×××归×××抚养,×××每月给×××生活、教育费500元,直至×××18周岁。 三、现家中的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银首饰全归×××所有。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5000元人民币,由×××负责赔偿。 本《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 ×××(签名)年月日 ×××(签名)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