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合伙协议书 |
释义 | 合伙合同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契约。它除须遵循合同行为的一般规则外,还受到法律对合伙关系的特殊限制,即合伙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合伙财产共有原则,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则和无限连带责任原则,违反此类强制性条款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在准备签订合伙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前,清理自身的账目。 2、认真审查对方的资本实力。 3、拟定详细的合伙协议。注意以上事项的目的是:一理清自身账目,为的是将来合作中清晰自己的投入,万一发生争议,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二是审查合作伙伴的资本实力,同时也是检验对方的诚信。在合作中,如果对方实力不强但以实力雄厚的面目出现,不但增加了风险,也容易发生争执。三是合伙协议写得越清楚、越明白,对合伙人彼此的保护程度也就越高,越有利于合伙的顺利进行。 一、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 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看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 二、合伙企业需要几个人 合伙企业需要几个人,具体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3、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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