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预先支取差旅费,那报销时填写转账凭证;预先支取差旅费有余额的,同时做收款凭证。没预先支取差旅费,那就是付款凭证。现在财务一般都做通用记账凭证了,不再用收、付、转了。报销时借:管理费用——差旅费贷:其他应收款——某人(或是现金)具体填写报销单时,写上出差时间、地点、交通费、食宿费、出差补贴等。 法律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为了保证总局机关人员出差工作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总局机关。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实行按规定标准包干。 第五条 总局机关人员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