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来告诉你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是无条件的吗这个问题吧:具体司法解释如下:1、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2、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 履行赡养义务 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3、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还应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其收益归老年人所有三是赡养人不得以 放弃继承权 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 不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老年人离婚 、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由此可见,赡养老年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法律客观: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赡养是子女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具体是指子女为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衣、食、住、行提供保障。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直至父母死亡为止。不跟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付给赡养费。有多个子女的,可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经济条件和父母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子女本人或者父母所在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扶助是指子女应在日常生活中对父母给予照料侍奉。特别是对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认为赡养扶助父母仅仅是支付赡养费,应当认识到扶助父母也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