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速裁程序,即对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能判处一年 有期徒刑 以下 刑罚 的 盗窃 、危险驾驶等案件,由法官独任审判,庭前无需讯问被告人,开庭通知无需提前3日送达。 速裁程序强调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有效参与,通过调解和解、量刑协商、法庭教育,敦促被告人退赃退赔、赔礼道歉,有效保护被害人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