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亮化工程包括如下: 1、城市路灯照明系统; 2、城市楼体亮化; 3、绿地夜景亮化工程; 4、街巷的增灯工程; 5、城市灯箱及门牌匾改造工程; 6、路灯监控工程。 城市亮化工程的缺点如下: 1、城市照明工程总体规划滞后。城市照明工程设施的建设没有规划,也没有失败的规划,存在着有序、不受控制的城市照明现象; 2、复制再复制,盲目模仿。在夜景照明的过程中,一些城市忽视了城市本身的特点、历史文化特点和自身的财力,盲目学习其他城市灯光建设的特点; 3、只抓节日,忽视平日夜晚的灯光。在节日或重大政治活动中,注意夜晚的灯光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城市夜间照明并不只是为了几个节日,它不是城市夜间照明的目的; 4、城市照明工程忽视了白天的景观和安全。 综上所述,亮化工程是指为了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而对标志性建筑、商场、旅游景区、街道等人流量多的地方进行灯光亮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