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 妇幼保健工作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妇女儿童占我国总人口三分之二,妇女儿童健康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妇幼卫生水平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发展妇幼保健事业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及常见病防治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国家采取措施,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服务,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