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领证前给和领证后给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领证前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领证后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也应该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在一起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加之生活困难等因素,结婚时间不长,双方就离婚了。如果“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应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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