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的人有权利自行辩护,并有权利选择辩护人。如果被指控的人认为自己无罪,应及时联系律师,提供相关证据和辩护意见,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被告有权自行辩护,有权选择辩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供证据,有权对起诉书、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等提出异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公诉机关举证不足,被告人提供了证据足以推翻公诉机关的指控,或者公诉机关整个被告人的指控不成立的,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 因此,被指控犯罪的人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辩护权利和证据提供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