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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硕士落户政策是怎样的呢
释义
    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一)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二)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三)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法律依据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办理流程分为调查需求、分配指标、申报公示、审核落户四个阶段。
    (一)调查需求
    上年 11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毕业生需求。
    (二)分配指标
    当年2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向主管单位分配指标数量。
    (三)申报公示
    1.当年3月至9月,用人单位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报送有关材料。
    2.主管单位对报送信息和材料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应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
    3.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毕业生信息。市人力社保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主管单位持《XX 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3份)换取《接收函》;审批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引进。
    (四)审核落户
    1.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报送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
    2.次年1月至12月,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落户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对毕业生学历、学位、就业报到、培养方式和缴纳社保等信息进行比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审核不通过的,撤销《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3.主管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北京结婚户口落户政策
    北京结婚户口落户政策: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并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需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需满2年;
    3.随迁子女要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并且符合北京的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并且子女未婚、没有就业;
    4.被投靠人是北京市的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需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要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留学生落户北京新政策2022
    2022年留学生落户北京政策跟以往没有太大的变化,在整体指标数量有一定的压缩。
    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留学天数大于365,中途回国天数要扣除,如果市本硕连读,本科时间也可以计入365)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从毕业首次入境开始算起,)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留学期间在国内不能有社保记录)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回国在京就业单位缴纳社保,个税,签约正式劳动关系)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在此期间切勿更改个人信息,如个人姓名)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法律依据: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办理流程分为调查需求、分配指标、申报公示、审核落户四个阶段。
    (一)调查需求
    上年 11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毕业生需求。
    (二)分配指标
    当年2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向主管单位分配指标数量。
    (三)申报公示
    1.当年3月至9月,用人单位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报送有关材料。
    2.主管单位对报送信息和材料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应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
    3.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毕业生信息。市人力社保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主管单位持《XX 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3份)换取《接收函》;审批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引进。
    (四)审核落户
    1.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报送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
    2.次年1月至12月,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落户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对毕业生学历、学位、就业报到、培养方式和缴纳社保等信息进行比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审核不通过的,撤销《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3.主管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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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