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护照办理现在不是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异地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2、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非户籍地办理护照的条件如下: 1、在本省市就业的外地人(指在本省市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非本省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3、本地居民的非本地户籍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4、非本省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 5、非本省市户籍在本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此类人员只能申请换发、补发(含过期重领)普通护照)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综上所述,护照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可在居住地异地办理,办理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人员除外)可以在外地办理护照:1、持有现居住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2、在现居住市就业一年以上的;3、在现居住市全日制学校就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