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了怎么办? |
释义 | 合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流程是:申请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合并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加具意见;申报人持住房公积金存折及职工个人身份证报取消户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持中心发出的审核意见到取消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一、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公积金是可以一年提取一次的,但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2、如果非按月还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3、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是每年申请一次; 4、建造、翻修、大修所有权自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都只能申请提取一次。 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2、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3、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4、职工当前有住房贷款正在偿还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5、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没有自有住房,靠租房居住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那么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二、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如下: 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核心办理提取审核; 3、经核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总之,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积金是可以一年提取一次的,但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如果非按月还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经核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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