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计划生育会受到什么处罚 |
释义 | 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罚: 城镇居民按下列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1、生育一胎的,缴纳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2、生育第二胎的,缴纳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3、生育第三胎及其以上的,缴纳六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按下列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1、生育第一胎的,缴纳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2、生育第二胎的,缴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3、生育第一胎及其以上的,缴纳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4、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城镇居民缴纳十二万元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缴纳六万元社会抚养费。 5、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一方为农村居民,另一方为城镇居民,按照城镇居民的征收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6、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而再生育的,缴纳一千元社会抚养费;未达到间隔期生育的,缴纳三千元社会抚养费。 只有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职工才享有带薪的假期。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进行开出的,否则要进行双倍的赔偿,但是如果女职工的超生的情况下是没有产假的,主要是违法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一、肇庆怀集社会抚养费收取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四十七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叁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叁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叁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叁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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