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包括哪些
释义
    包括继承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可以是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可以是与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当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宣告死亡。
    一、要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方式:被继承人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分配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法定继承中,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相等。
    二、未立遗嘱的可以分配财产吗
    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的,继承人们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对财产进行分配,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6: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