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薪假期的规定一般是11天,分别是:新年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除此之外,累计工作满年限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法律客观: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