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档案袋在自己手里了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1、不管是什么档案,都不能保存在档案者本人手中,这是国家政策不允许的。如果您没有找到工作,可以把学籍档案先挂到当地人才交流市场去。 2、如果找到工作了,就可以把档案交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如果没有权限,也可以让公司代办到公司所在地的公安系统,办理集体户。 3、学籍档案要放在自己户口所在的区或县的人才交流中心。这样被新的工作单位录取的时候,他们可以直接从那里调取你的档案即可。 4、个人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文件,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大学毕业生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个人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 5、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在以后工作中的转进转出也有规定的程序,不是想转或需要转就可以转的,比较麻烦。 档案是不能放在自己手里的,有部分高校会在毕业的时候把档案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带到生源地人社局去存档,但是有一部分人社局因为有报到证会接受,有的因为没有报到证以及根据规定不接受自己携带的档案,所以会放在自己手里。 还有一部分就是非全日制的自考,函授的档案都是没办法存到人社局去的,只能在自己手里。报考公务员这种考试,一般都会要求档案的,即使笔试的时候不要求,过了笔试面试政审的时候也会出问题的。 毕业没有找到单位的(或考研),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存放,千万不能弃档。人才市场都是人事局办的,是官方机构,这是政府部门,拥有档案保管权,有权办理转正定级,放在那里起码有安全保障。 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以便能够及时的进行转正定级,方便后面的正式调动。如果没有找到工作,也要记得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是属于临时户口,有两年的限期,毕业超过两年就不能继续托管了,会变成“死档”。一定要记得去处理。可以自己申请打回原籍,以免档案丢失。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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