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
释义 | 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一、民法典规定没领结婚证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没领结婚证的配偶一般无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的具有继承权的配偶应是经结婚登记后领取结婚证的合法配偶。但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除外。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男女两性关系。 二、区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1、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不同。 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 2、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不同。 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财产亦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居关系依法应予以解除。 3、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身份关系不同。 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视同夫妻关系,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双方为非法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4、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财产关系不同。 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否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5、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 事实婚姻成立的夫妻双方可依法定继承相互继承遗产。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不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除非一方订立遗嘱将其遗产归同居的另一方所有。 三、家事代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家事代理权的法律规定是《民法典》当中的内容,夫妻家事代理权的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家事代理权的行使主体便是夫妻双方,不论夫妻双方采用何种财产所有制,夫妻双方都享有这种法定的家事代理权。那么事实婚姻、非法同居者是否享有家事代理权。这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家事代理权只存在于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之间,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之间则不能互享此代理权。也有学者认为事实婚姻虽然缺乏法定的结婚形式要件,但男女双方却已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组成实际生活家庭,群众亦认其为婚姻关系,彼此之间具有法定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因维持家庭生计,男女一方为日常家务而常与第三人发生法律行为。此时第三人从外部难以认知该同居男女究竟为法定夫妻身份,还是事实夫妻身份。 为保护善意第三人,促进交易安全,对于事实夫妻应予以准用家事代理权的规定。对于同居男女,因不具备夫妻生活的内容,且第三人也不认其为夫妻,则不应适用家事代理权的规定。 事实婚姻已经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它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事实婚姻的双方不享有夫妻之间确切的人身关系。未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与非婚同居一样,因欠缺结婚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婚同居,虽然男女双方为了共同生活的目的需要从事一定的日常法律行为,但不宜采用夫妻家事代理权这一以婚姻为前提的代理制度。当男女一方因日常法律行为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后,完全可以运用表见代理制度加以解决,可根据另一方是否具有过失来判定是否需要由双方承担法律行为的后果。因此家事代理权的行使主体只能为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之间则不能互享此代理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