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入围政府采购需要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登记申请表》,生成纸制文本表格,连同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和加盖公章提交。 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具备相关的工程或产品经验,具备稳定的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的信誉记录,具备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