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权利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可以分为政治权利和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权利,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