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结婚房产证可以加女方名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 5、申请报告; 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一方婚前取得房产约定为双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后取得房产约定为其中一方所有的须提交该件,如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 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主要流程如下: 1、带好三证即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以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面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综上所述,这类房产的归属权就属于当事人员双方,如双方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计算,合理的分割这类财产,对自身的财产进行保护,当事人员在办理时,应慎重的考虑这类名字的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