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两岁的孩子如何判决 |
释义 | 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母方,除非母方存在严重疾病或抚养条件不尽义务等情况。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则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责任感和亲密程度。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考虑其意见,父母也可协议轮流抚养。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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