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股份转让需要盖公章吗 |
释义 | 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需要公司盖章,也不需要其它股东同意,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并且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即可。 一、股权转让一定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之间转让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其他人转让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被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有限制吗 首先,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小股东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将股权转让给集体股(一般为职工持股的名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而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要受更多的限制: (一)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个人股份转让办理要哪些手续 个人股份转让办理要的手续是: 1、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证,提供相关材料; 3、凭涉税证明到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4、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提供相关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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