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函能否对未来的债权担保 |
释义 | 出具担保函是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未来的债权出具担保函。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约定实现担保物权时,有权优先受偿,但法律有规定除外。1、出具担保函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未来的债权出具担保函。 2、担保物权人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只限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权利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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