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力偿还融资租赁租金怎么办
释义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一、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
    1、租赁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2、租赁期满后,当事人不再续订租赁合同;
    3、承租人未按照规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在出租人给予的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终止合同;
    6、部分或全部损坏或损失租赁物,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终止合同并终止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
    1、收取租金的权利;
    2、对承租人逾期交租时,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3、在租赁物的意外毁损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发生时,请求承租人按租赁物的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权利。
    三、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1、出现租赁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22: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