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陕西韩城下高速不要核酸证明。 陕西韩城防疫要求如下: 1、全面开放12-17岁学生人群和18岁以上人群第一、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符合接种条件尚未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应接尽接; 2、全市各类重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最少每月做一次核酸检测,确保自身和重点公共场所安全;坚持每天定期消毒消杀,做好通风; 3、火车站、客运站、高速路口及其他所有疫情防控服务点全面实行“健康码”互认机制,凡持有国务院政务平台、外省、陕西省等任一健康码,并显示“无异常”或“绿码”均可正常通行,实现来韩返韩人员“亮码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