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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枉法裁判的认定须以错案追究为前提
释义
    

法律主观:
    


    法官枉法裁判的认定是怎样的 1、故意违背事实的行为。案件事实发生在 诉讼 之前,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及其发生、变更、消灭,必须由审判人员进行认定,认定的依据就是 证据 。审判人员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认定事实的过程。民事诉讼证据原则明确要求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因而审判人员违背事实的行为,也是对证据原则的违背。具体包括:对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对证据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伪造、毁灭证据。 2、故意违背法律的行为。民事行政审判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故意违背法律是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故意违反 民事诉讼法 、 法官法 规定的审判人员的职责和在适用法律时故意曲解法律、滥用法律。民事、行政法律、 法规 以及司法解释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在适用时弹性很大,审判人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关系到切身利益,当事人及 代理 人都会尽量提供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法规规定,推荐给审判人员。对当事人举荐的法律,审判人员有鉴别和确定的职责和权利。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审判人员没有充分、法定的理由而予以拒绝,并作出错误裁判的,应当认定为故意违背法律。 3、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必然导致枉法裁判。民事、行政枉法裁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他亲属自杀、 伤残 、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 由于隶属关系,不得不执行上级错误指令,造成错案,如果审判人员不具有枉法裁判的共同故意和行为,则不能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大家应该清楚法官枉法裁判的认定是怎样的吧。在认定了枉法裁判行为之后,同时又达到了规定 立案 标准的,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认定构成枉法裁判罪了,之后就是按照《 刑法 》中的量刑标准规定,同时结合实际的情形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二条 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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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