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事先协商好探望孩子的时间 就算想要去探望孩子,也必须要在抚养方与孩子都有时间的情况下才可以,事先和抚养方协商好探望的时间,否则如果贸然而去,抚养方有权拒绝探望,但是非抚养方若要提出特殊的要求,如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数天,或者带孩子出去旅游,这必须要征求抚养方的同意,否则抚养方可中止探望权。 2、无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 非抚养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犯罪在身、吸毒、赌博、虐待孩子等行为,抚养方可以以不利于孩子成长为理由拒绝其探望孩子,但是如果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已经中止,非抚养方可有权要求恢复探望权。 3、孩子自身意愿 如果孩子已经满14周岁,拒绝另一方探望,那么应当遵循孩子的意愿,中止探望权,但是如果在孩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能随便中止探望权,但是要结合孩子自身的成长情况,如果有确定不利于孩子的情况,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 探望孩子是父母的权利,任何人不可随意剥夺,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因此不能不让对方看小孩,对方也不能因此为由而不给抚养费。对于不让探望孩子的情况,可以私下协商,或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或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的如何处理 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的,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权;如果法院已经就探望权作出了判决的,则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如果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是因为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而使对方拒绝让其探望的,则在不利情形消失之前探望权中止,不得探望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