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别人说我刮到他的车,没有证据叫我去做痕迹鉴定,可以拒绝??别人说我刮到他的车,没有证据叫我去做痕迹鉴定,可以拒绝?可以拒绝既然是没有明显的痕迹,自然是可以不用理会。我们国家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让对方自己去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出来问题,再进行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交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建议及时跟进事故处理,交警的现场勘验笔录对事故认定有决定性作用,其次车辆停在交警的场地上也有较高的停车费。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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