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证丢失,能补办吗 |
释义 | 毕业证丢失,能补办吗?不能补办。可以向学校申请开具相应的证明书。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需要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为部门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格特制定的规定,共有22条,自1993年12月29日起施行。拓展资料: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遗失后,可由本人向原发证机构申请。原发证机构审查后依据其毕业(结业、肄业)的情况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第十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接收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第十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结业、肄业)证书。第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和结业证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学校填写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肄业证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并颁发。以上是关于毕业证丢失,能补办吗问题的分析和解答,相信您一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